競賽辦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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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同德國民中學一○二學年度學生電腦網路競賽實施計畫

 

壹、依據:

一、配合教育部「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依據桃園縣推動資訊教育三年計畫辦理。

貳、目的:

一、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網際網路互動教學,相互交換教學研究經驗與觀摩,改善教學環境。

二、協助學生使用網路資源,創造多元化學習環境。

三、瞭解全國中小學利用網際網路教學之成效。

四、提昇學生創造思考能力,同時培養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。

參、辦理單位:本校教務處

肆、競賽報名:

一、組別:分為繪圖組、查資料組、簡報組三組,本校七、八年級每班每組報名一人。

二、報名時間:九月二十四日()九月三十日()中午12:00時止,逾時自動喪失報名資格。

三、報名表:請填寫附件報名表,於報名截止前,送交教務處資訊組(各班請務必推派學生參賽,所有班級報名表均需送回資訊組)。

伍、比賽時間地點程序:

比賽項目

查資料比賽

繪圖比賽

簡報比賽

比賽時間

10/7(一)

12:30報到與講解

12:40~13:50比賽

10/7(一)

13:10 報到與講解

13:20~14:50比賽

10/7(一)

14:00 報到與講解

14:10~15:20比賽

比賽地點

資訊教室一

資訊教室二

資訊教室一

陸、比賽方式:

一、繪圖比賽:以瀏覽器進入指定網址,依照網頁說明方法利用視窗繪圖軟體(小畫家、photoimpact…)編輯檔案,完成後依規定上傳至指定位置。繪圖比賽可使用繪圖板,但參賽選手須自行安裝。

二、查資料比賽: 以瀏覽器進入指定網址,依照網頁說明方法利用文書處理軟體回答問題並編輯檔案,完成後依規定上傳至指定位置。

三、簡報比賽:以瀏覽器進入指定網址,依照網頁說明方法利用簡報軟體編輯檔案,完成後依規定上傳至指定位置。

柒、評審標準:

一、繪圖比賽:構圖意象40%、色彩結構40%、電腦工具應用20%

二、查資料比賽:內容之正確性50%、豐富性30%、版面20%

三、簡報:型式、大綱、構思40%;內容正確性及修辭30%;版面、背景及美工30%;簡報頁數限於十五頁以內,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M,美工圖庫及簡報範本可隨意使用,可上網蒐集資料,動畫特效與聲音不列入評分標準。

捌、獎勵辦法:每組取前六名、佳作三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
玖、其他:

(1)    得獎作品之版權,屬於作者與本校共同擁有,本校擁有複製、公布和發行之權利。

(2)    單項競賽前六名得獎學生,須參加集訓,以代表本校參加縣內比賽。

拾、本計畫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,若有未盡事宜另行修訂公佈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