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同德國民中學104學年度學生電腦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壹、依據: 依據桃園市104年度資訊教育細部計畫辦理。 貳、目的: 一、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網際網路互動教學,相互交換教學研究經驗與觀摩,改善教學環境。 二、協助學生使用網路資源,創造多元化學習環境。 三、瞭解全國中小學利用網際網路教學之成效。 四、提昇學生創造思考能力,同時培養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。 參、辦理單位:本校教務處 肆、競賽報名: 一、組別:分為繪圖組、查資料組、簡報組三組,本校七、八年級每班每組報名1人。 二、報名時間:10月2日(五)至10月8日(四),逾時自動喪失報名資格。 三、報名表:請填寫附件報名表,於報名截止前,送交教務處資訊組(各班請務必推派學生參賽,所有班級報名表均需送回資訊組)。 伍、比賽時間地點程序:
陸、比賽方式: 一、繪圖比賽:以瀏覽器進入指定網址,依照網頁說明方法利用視窗繪圖軟體(小畫家、photoimpact…)編輯檔案,完成後依規定上傳至指定位置。繪圖比賽可使用繪圖板,但參賽選手須自行安裝。 二、查資料比賽: 以瀏覽器進入指定網址,依照網頁說明方法利用文書處理軟體回答問題並編輯檔案,完成後依規定上傳至指定位置。 三、簡報比賽:以瀏覽器進入指定網址,依照網頁說明方法利用簡報軟體編輯檔案,完成後依規定上傳至指定位置。 柒、評審標準: 一、繪圖比賽:構圖意象40%、色彩結構40%、電腦工具應用20%。 二、查資料比賽:內容之正確性50%、豐富性30%、版面20%。 三、簡報:型式、大綱、構思40%;內容正確性及修辭30%;版面、背景及美工30%;簡報頁數限於十五頁以內,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捌、獎勵辦法: (1)各組取前六名、佳作三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 (2)各組前三名同學,記嘉獎1次。 玖、其他: (1) 得獎作品之版權,屬於作者與本校共同擁有,本校擁有複製、公布和發行之權利。 (2) 單項競賽前六名得獎學生,須參加集訓,以代表本校參加市內比賽。 拾、本計畫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,若有未盡事宜另行修訂公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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